(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保密、保卫、财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起草全局年度工作思路、工作总结、重要会议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办理提案议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内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和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配置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罚款票据的管理;负责政务公开网站维护管理。
(二)政治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局年度年终考评考核工作;指导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城管执法队员业务培训;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创建、计生等组织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负责对外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网络舆情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等工作;承担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审核、报备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等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证件、文书的管理工作;负责与法制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业务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组织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工作;指导重大违建案件的查处。
(四)执法监督处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标准;具体指导和组织开展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犬类管理等方面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指导、监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职能执行情况;拟订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组织对执法队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队容队纪等行为督察考核。
(五)执法协调一处
负责拟定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犬类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负责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和联系;组织、协调和督查相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全市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各类创建和重大节会期间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执法协调二处
负责拟订土地和矿产资源、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建筑业、房地产业、人防(民防)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负责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和联系;组织、协调和督查相关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七)综合管理处
具体负责市城管办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和制订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规划、要点、办法,提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城管办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城管办年度工作计划拟订和工作总结的起草;指导、协调各区、市直各开发区对城市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督查考评;负责指导数字城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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