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部门 > 市环保局 > 内设机构
?
? 市环保局
领导成员
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
下属机构
政策文件
发展规划
政务动态
通知公告
应急管理
人事任免
工作人员
?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85134334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材料;负责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部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负责机关行政后勤、财务和安全保卫工作;提出环保财政性资金安排初步意见,参与管理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决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承担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各区、县(市)组织部门管理环保部门领导干部;指导环保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环保系统领导干部环保教育培训;组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机关离退休人员;负责机关、直属单位人员出国政审工作;组织全市环保系统行政奖惩与表彰。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参与制定本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审核各类规划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内容;参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二)驻局纪检组(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85134135    

  负责监督检查市局及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市局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承担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市局管理的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人选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制度的执行,参与市纪委对市局及相关单位的干部拟提拔为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人员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制度的执行;协助市局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市局机关及及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参与市纪委对市局及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市纪委、市局对机关、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维护党员的合法权利;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协助市局开展好行政主职暗访工作。

  

三)直属机关党委(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85125416

  负责市局机关党群工作,领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市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市局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承办党务日常工作,收缴党费,接转组织关系;领导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办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社区结对共建、农村脱贫帮扶工作。

 
(四)政策法规处(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85124510

  承担环境保护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环境保护政策调研和制度体系建设;承办环境行政处罚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应对行政诉讼案件;推进环境保护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参与处理重大环境违法案(事)件;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供环境保护法律咨询;承担申请上市或申请再融资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绍兴市行政处罚电子平台管理,参与智慧环保平台系统建设工作。

 
(五)生态科技处(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85139759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建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指导、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农业建设。负责环境保护科技进步与国际合作;拟订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技术工程示范;监督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推进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和指导环境保护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单位资质认可审核工作;指导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化建设与改造工作,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承担“四边三化”、“双清”行动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承担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环境科学学会。

 
(六)污染防治与辐射管理处(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85134126     

  负责水体、大气、噪声、光、辐射、振动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拟订污染防治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和复评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归口管理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和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和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电离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承担辐射环境和核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五水共治”、“河长制”联系协调工作。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85132441     

  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责任;拟订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统计制度及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实施污染减排责任制考核;组织管理相关排污许可证发放;组织指导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负责全市刷卡排污平台建设和管理,维护排污权交易平台日常运行,负责新、改、扩建项目总量平衡方案的技术审查,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环境统计年报和统计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环境经济政策。

 
(八)建设项目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惠利街20号)  88601693    

  负责环境准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审批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和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环境影响后评价、区域限批制度的执行;负责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辐射项目审批和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负责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转移、限制类进口废物利用等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工作。

 

(九)环境监控中心(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88096902

  拟订组织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计划,据环境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制订并组织实施绍兴市环境信息化工作规划,完成环境信息网络建设任务;组织开发利用环境信息资源,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智慧环保工程”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环境信息数据库建设、维护与管理,负责全市环境信息和数据的传输、存储、加工和共享;承担污染源自动检测系统的建设、质量控制、监督考核、数据审核及报告编写工作,对异常数据实施响应。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环境信息管理软件和环境保护网站的应用和管理维护;具体承担电子政务、环境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信息技术交流与培训,提供有关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