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
|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处)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21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21
|
处室职责:
|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组织协调民政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制订民政工作年度计划;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性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秘、调研、信息、宣传、督查、档案、信访、文印、保密、保卫、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建设、工青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外事工作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检查、考评工作,负责民政系统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全市民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民政科技及标准化工作;负责民政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推进民政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全市民政行政执法,负责市本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负责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报备、清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楼门牌号码、地名标志设置,涉外、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除外),局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服务处集中,其他处室不再履行集中的行政审批职能。
|
全称:
|
计划财务处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36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23
|
处室职责:
|
负责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民政业务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会计事务工作;负责民政系统财务、统计、审计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局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
全称:
|
机关党委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23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22
|
处室职责:
|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局党委学习秘书工作;负责局思想教育及相关活动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扶贫结对工作。
|
全称:
|
社会组织管理局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31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50
|
处室职责:
|
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性社会团体和以市级单位为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负责设在本市的全国性、全省性社会团体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社会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协调各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
全称:
|
优抚安置处(绍兴市双拥办公室)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38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55
|
处室职责
|
拟订全市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抚恤优待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兵、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贯彻实施优抚法规;组织协调拥军优属活动;指导开展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承办伤残等级评定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复员退伍军人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退伍义务兵、伤残等级为1至4级的伤残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复员和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规划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各项安置经费的计划分配与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军供保障工作和军供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和开发使用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指导、检查各地优抚、抚恤、安置工作,承担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全称:
|
社会福利处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35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60
|
处室职责:
|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牵头孤儿救助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残疾孤儿手术康复实施工作;联系慈善工作,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指导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负责农村敬老院建设,指导敬老院管理工作。
|
全称:
|
救助救灾处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48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61
|
处室职责:
|
牵头组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建立全市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开展全市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医疗救助工作;负责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困难群众白内障复明手术等其他特殊病种的免费治疗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全市特殊对象的救济和补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救助、教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全市救灾减灾工作;负责核报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管理市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县(市、区)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开展灾害评估;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市级救灾仓储管理,指导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监督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指导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指导开展减灾宣传和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工作;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
|
全称: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53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70
|
处室职责:
|
提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培训村(居)委会主任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组织、协调、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
全称:
|
区划地名处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51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75
|
处室职责:
|
宣传贯彻行政区划、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法规;提出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办设县(市)呈报工作和乡、镇、市辖区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政府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编制、实施全市地名规划,推进全市地名标准化建设;负责由市直接管理的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等的审核报批及城乡门(楼)牌设置、更新与管理工作,指导其他地名标志的设置与更新;负责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地名档案管理及地名图、书、志等地名密集出版物的编纂审定工作;指导县(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
全称:
|
社会事务处(绍兴市殡葬管理处)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39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68
|
处室职责:
|
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救助管理工作;承办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工作;承办涉港澳台和华侨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县(市、区)收养登记机关工作;组织拟订殡葬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行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建设的审核报批和市区公益性生态墓地建设审批工作;指导全市“三沿五区”坟墓整治、殡仪馆建设和殡葬执法工作;负责管理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市的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及丧葬有关事宜;参与保护合法婚姻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工作;负责涉外送养儿童的文书资料审查、申报和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市、区)救助管理站工作;指导婚姻、收养、殡葬以及救助管理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
全称:
|
移民工作办公室
|
办公室:
|
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绍兴市行政中心6号楼441室
|
联系电话:
|
0575-88003080
|
处室职责:
|
协助领导处理市水库移民工作办公室的日常政务;负责拟定水库移民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水库移民工作综合性调研、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制定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负责有关移民资金的筹集、预算编制、拨付和核算;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统计工作;按权限审核移民安置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移民安置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有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参与制定库区复建方案;组织开展移民安置绩效评估工作;参与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负责滩坑水电站移民安置和帮扶工作;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工作;负责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审核和具体申报,并负责相关政策兑现;负责审核各县(市、区)的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抓好移民扶持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移民扶持项目的立项审核报批和检查验收评估工作;负责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并对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兼管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扶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