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内部审计处牌子) 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135202
负责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事务和政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委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考评;负责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秘、督查、保密、档案、保卫卫工作;牵头协调政务公开、信息、信访、电子政务以及全委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委机关资产管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起草委内综合性、政策性文件草案;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审计监督;负责对直属相关单位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及考核。
二、政策研究与法规处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113809
研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等重大战略、方针和政策参与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参与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的研究论证;牵头负责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相关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全委系统的调查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指导委属研究机构工作;负责全委法制工作,对全市本系统法制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拟订有关立法计划建议;承担本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其他部门送委审查或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和完善本委机关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等管理事项的操作规程及流程等。
三、人事处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135108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劳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的学习、教育、培训、出国报批等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抓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四、财务处办公场所六楼 电话:85131217
负责委系统部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审核和执行管理;负责委系统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负责委本级及委属预算单位的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负责对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管理指导;负责全市粮食财务报表汇编财务状况分析,指导全市粮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粮食财政补贴结算;会同银行和财政部门进行粮食贷款和补贴资金的管理。
五、国民经济综合处(挂财政金融处牌子) 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133656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和平衡各项专项计划;负责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监测预测,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与研究分析全市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运行形势;研究提出全市企业债券发行计划,负责市本级企业债券发行申核转报工作
六、规划与环资处(挂海洋经济管理办公室牌子) 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089071
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负责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负责发展规划的立项、论证、衔接、审核审批、评估调整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区域经济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相关区域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等;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定权限上报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海水利用、环境保护项目,负责安排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补助计划;归口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协调推进低碳经济发展承担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投资与外资处(行政审批服务处与其合署,挂市重大项目前期期办公室牌子) 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149992
研究提出全市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导向,负责提出全市重大项目的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的投资计划,负责预算外资金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计划管理;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管理,负责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市级权限内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投资项目的汇总管理;参与投资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民间投资核准 制和登记备案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城建、政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基本建设项目;负责使用国内资金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及政策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词评估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研究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和监督外资的使用;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全市外商投资导向,负责安排和上报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国外贷款项目以及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政策协调。负责省发改委下放的有关工程初步设计审批,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八、基本建设综合处(挂市重点办公室、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牌子) 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133800
负责全市基本建设的综合管理和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研究提出有关管理政策和举措;研究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审查确定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限额内及市级单位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参与市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研究提出市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方案,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组织对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审查工程定额和费用;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监督整改落实;承担市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重点建设考评工作。
九、社会发展处(挂信用处牌子) 办公场所六楼 电话:85133996
研究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划及人口政策;负责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的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全市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申报争取省和国家支持的社会发展项目;负责向上级部门争取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协调调各项社会事业之间及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高校中专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和高校中专新建、扩建、布局调整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承担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承担市信用绍兴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十、产业发展处办公场所六楼 电话:85149563
牵头研究提出全市产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研究分析全市重要工业产品发展状况;参与与编制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工业发展重大政策;负责申报和审核转报国家和省级重大工业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业);负责中央预算限额内投资项目(工业)竣工验收工作;配合省发改委做好石化、重大装备等相关工业产业、重点生产力、重大工业项目的发展布局规划。承担市发展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各项日常工作。
十ー、军民融合处(挂高技术产业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办公场所六楼 电话:85202272
组织拟订全市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具体工作以及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推进工作;统筹协调重大项目服务平台的谋划建设,开展军民融合项目库建设,落实军民融合军地对接工作;组织全市高技术产业调查和运行分析;组织编制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参与制定高技术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参与高技术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的计划管理和合理理配置,审核转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申请;负责申报和审核转报、指导服务建设国家和省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负责全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认定;承担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农村经济发展处(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 办公场所六楼 电话:85225363
研究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并协调调实施;审核、申报和管理农口行业建设项目;负责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市农业自然资源动态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负责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工作。
十三、能源与交通处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140667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起草有关全市能源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开展能源对外交流合作,协调市外、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合作工作;承担能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应急保障和能源节约相关政策的制定;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或协调拟订电力、电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煤炭、成品油、天然气发展等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体制改革;审核上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规划及火电、热电联产、电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编制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运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参与审核下达全市交通建设投资计划;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参与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参与研究、审核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十四、综合体改处(挂社会中介组织发展处牌子) 办公场所六楼 电话:85143034
负责研究宏观经济调节中体制改革问题,研究提出全市综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公共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对外开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中体制政策问题;统筹协调全局性、阶段性、重点性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研究提出培育发展展、规范各类市场和中介组织的改革思路措施。研究制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政策;提出培育、发展各类市场和中介组织的相关对策;协调联系有关部门与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关系。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城乡体改处办公场所六楼 电话:85132569
负责统筹城乡发展中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提出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的对策建议及相应的措施;组织协调、指导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扩权强镇改革;参与制定乡镇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以及城镇化推进机制及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负责统筹科教文卫领域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及相应的配套措施。承担市特色小镇创建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中心镇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粮食购销调控处(挂市军粮管理办公室牌子) 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131196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粮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工作,调控全市粮食市场,落实粮食应急管理办法,实现供需平衡和市场稳定;组织实施全市粮油购销调拨和储备业务,落实市县粮食储备规模和出入库轮换计划,组织市内“订单”收购,建立对外产销协作渠道,调剂余缺品种;发展粮食市场,建立信息网络,做好粮食市场监测工作;安排好军粮供应和灾区、贫困地区及库区移民的粮食供应;指导粮食收储企业业务运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承担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收集、编报粮食工作信息,并对全市粮食运行状况进行分析。
十七、粮食管理监督处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131257
组织、指导、检查全市粮油仓储工作,推广先进保粮技术提高科学保粮水平;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制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改造;组织实施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开展对农村安全储粮的指导和服务;组织指导全市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储备粮质量监测;组织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职工的教育培训;组织推广先进粮食加工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监管市直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和抗台防汛。
十八、价格协调处办公场所六楼 电话:85116720
组织国家和省有关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的实施;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和价格紧急措施;承担价格工作计划、总结、宣传、法规等综合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投诉举报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预警、价格认证等业务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价格和收费矛盾。
十九、价格管理处办公场所六楼 电话:85131233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资源环境价格、重要商品和经营服务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供水、燃气、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等市管资源环境价格和商品价格以及相关的公用事业营业服务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及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服务、公租房租金、景区门票价格,以及重要专业服务收费等市管经营服务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及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成本调查监审工作,配合清理公布相关的行政事业收费。组织指导全市资源环境价格、重要商品和经营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公益性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国家和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实施,组织国家和省有关重要公益性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调整方案的实施;拟订医疗服务、教育、公共体育设施、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市管价格和收费的改革、调整方案及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按照与财政部门的分工,负责拟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贯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财政部门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报告工作;配合成本调査监审分局实施相关项目的成本监审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性服务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二十、区域合作与援建处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224339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区域合作的战略、方针和部署,根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越商回归工作的相关政策;负责接轨上海以及长三角区域、杭州都市圈、浙东经济合作区等合作交流工作;做好区域合作组织协调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善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区城融合与市域协同发展;负责做好国内经贸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对口支援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西藏那曲地区比如县、青海海西州格尔木市等援建政策、工作规划并做好后方工作,协调市级部门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对口支援重庆市涪陵区三峡库区移民工作、协助做好对口支援四川藏区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山海协作工程”工作;承担市对口支援工作和“山海协作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一、服务业发展处办公场所五楼 电话:85202277
负责服务业工作规划政策、年度计划、重大活动、考核评估联动机制的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创新改革建议;提出全市服务业年度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形势,监测、预测全市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实施对区、县(市)和市级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工作年度考核;统筹推进服务业重大载体建设和重点行业发展;负责指导服务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集聚区的建设;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计划,做好重大服务业项目的审核申报;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提出重点企业建设计划;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工作;指导市区企业转型发展服务业工作;负责全市棉花、玉米等重要物资调控、储备的计划管理和储运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全市重要商品的收储、轮换和投放,做好农产品关税配额申报的有关工作;承担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机关党组组织。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