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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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潘晓东 |
联系电话:0575-88027956 |
工作职责: |
协助办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宣传、信息、保密保卫、后勤接待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办综合性文稿,核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负责全市机构编制法制工作,研究起草有关综合性规范性文件;负责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的解释以及政策的清理和备案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全市机构编制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的推行工作;组织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建设和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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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构编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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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陈赟赟 |
联系电话:0575-85099816 |
工作职责: |
组织拟订全市行政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全市行政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各类开发区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有关专项改革事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研究起草有关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协调市直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协调市直各部门与县(市、区)的事权划分;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县(市、区)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党政工作机构设置;审核市级部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参与审核在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不占用本单位行政编制的人员数额;参与监督检查全市行政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参与审核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类别和编制;指导各级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在机关单位工作但不占用本单位行政编制人员的总量控制工作;协助管理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设在我市的行政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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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机构编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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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姚伟慧 |
联系电话:0575-85140720 |
工作职责: |
负责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分类和机构改革工作,协同市直有关部门推进各类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分类改革;研究起草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审核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审核县(市、区)相当于当地副局级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审核县(市、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类别和编制;参与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审批;指导协调全市在事业单位工作但不占用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的总量控制工作;负责审核在市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但不占用本单位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数额;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法人登记工作;参与指导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全市事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协助管理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系统设在我市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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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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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陈哲明 |
联系电话:0575-88016195 |
工作职责: |
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对党和国家、省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纠正;负责办理上级领导有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项的批办件,受理、查处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举报案件;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承担空编使用核准和人员出入编工作,承办实名制管理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财政统发工资有关工作;审核市直纳入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性质、人员编制和职数;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统计和分析,发布统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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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改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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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赵 喆 |
联系电话:0575-88016190 |
工作职责: |
研究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牵头起草办综合性材料;组织协调机构编制工作理论研究,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参与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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