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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我市首份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发布:受理案件呈上升态势

信息来源:绍兴日报  日期:2018-06-06 浏览次数: 字号:[ ]

  ■ 记者 汤桂平

  建设美丽绍兴,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绍兴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昨天是“世界环境日”,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绍兴中院环资庭发布我市首份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绿皮书显示,全市法院两年受理环境资源案件3586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其中案件最大标的额达1.7亿元,对环境污染敲响警钟。

  案件数量呈攀升趋势

  2016年3月,绍兴中院成立全省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对涉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归口审理。两年多来,各类案件数量呈逐年攀升之势。2016年1月至2017年12月,绍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586件,审结3531件。尤其是2017年,一年收案2142件,审结2084件,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据了解,我市环境资源案件涉及三大诉讼,类型多元,民事案件占比最高,包括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侵权纠纷,涉及资源类的物权纠纷、合同纠纷等。两年中,共收案814件,审结781件。民事案件中以诸暨一家矿山企业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为最,标的额达1.7亿元。双方因股权转让引发矿业权转让纠纷,当事人以矿业权转让纠纷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要求被法院驳回。

  刑事环资案件,主要涉及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涉罪行为。其中,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首当其冲成为我市环资刑事案件中最为高发的案件类型,达262件。

  加强对违法行为打击

  有效推动动植物生态资源保护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打击破坏生态非法行为的力度。

  2009年至2015年7月期间,诸暨陈某等人非法买卖一级保护动物巨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猫头鹰等不同数量的野生动物。该案是新中国成立后浙江省破获的最大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涉案人员数量、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数量均创浙江之最。我市法院依法对涉案三十名被告人处以刑罚。

  而在加强对违法行为打击的同时,我市也更加注重生态修复制度的推进。比如,越城区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黄某等污染环境罪案件中,在对黄某判处缓刑的同时,依法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金属配件酸洗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司法强制手段有效控制污染损害的进一步扩大。绍兴中院在审理顾某等污染环境罪一案中,各被告人在二审期间积极履行了生态环境修复义务,二审判决据此作为量刑情节对各被告人作出了酌情从轻处罚,体现了环境司法注重修复的裁判理念以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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